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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建设

实验室制度

2026年工程建设学院学生及教师进入实验室工作安全责任书

2026年07月14日


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要求,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教学科研活动有序开展,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项目名称/教学课程:

二、项目时长/教学时长:

三、要求:

所有进入实验中心开展科研与学习的教师和学生(包含本科生、研究生),均需签订实验室工作安全责任书。进入实验室时,相关人员应当明确安全责任。项目负责人、教学老师和导师为实验室及实验项目的直接责任人,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的日常安全运行,实验中心主任(实验室主任)为实验中心的安全责任人,对安全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对自身实验操作以及实验室安全要求的落实承担直接责任。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具体安全责任:

1.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体系。进入实验室学习或工作的人员,需先通过学校通识类实验室安全学习与考试,获取《实验室安全准入证书》,再参加实验室组织的专项安全技能学习培训。实验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对于不熟悉的仪器设备和实验流程,应先向指导教师或实验室管理人员咨询,经培训掌握后再进行操作。严格落实“未持证严禁入内、未培训严禁操作”的要求,从源头上杜绝无安全能力人员进入实验场所。

2.定期参与实验室组织的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安全意识、自救互救能力以及现场应急处置水平。

3.开展涉及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病原微生物、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等重要危险源的实验前,必须提前确认项目已完成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掌握现场处置方案及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

4.严格遵守重要危险源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全生命周期的闭环管理规定,按要求如实登记使用台账。

5.进入实验室,应首先检查门、窗、水、电、气、仪器等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完好,若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

6.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弃物须按照实验室规定分类存放、统一处置,严禁随意倾倒或带出实验室。

7.学生开展实验过程中,必须有指导教师或实验管理人员现场指导,实验期间不得擅自离岗。

8.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食用任何食品、存放食品及私人物品。

9.实验人员原则上应在23:00前结束实验并离开实验室,如需延长或通宵实验,须提前报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后,向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报备。

10.实验过程中,若发现危险源存在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切断相关危险源(如电源、气源等),并第一时间向指导教师或实验室管理人员报告,严禁擅自处置。

11.发生安全事故时,先切断电源并科学处理;若难以控制,组织相关人员疏散撤离,同时立即拨打“119”和学校保卫处电话;如有受伤者,按需拨打“120”,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谎报、迟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如实提供事故相关信息。

12.每次实验须详细记录实验全过程,包括实验内容、操作步骤、仪器使用情况、异常现象及处置措施等。

13.相关人员进入实验室、项目实验结束后,以及在使用仪器设备的前后,均须主动与实验室管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确认设备状态完好;严禁擅自将实验室的仪器、药品、耗材带出实验室。

14.任何人员发现实验室存在安全隐患或违规操作行为,均有责任立即制止并向相关管理人员报告。对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未落实安全责任导致安全事故的,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及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实验中心(实验室)名称:

项目/课程指导教师:                         电话:
    实验室管理员:                              电话:
    实验中心负责人:                            电话:

进入实验室人员(学生/教师):               电话:
   (多人可附附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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