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党建
建工学院一直以来十分注重推进全院学风建设,深入推进专业素质教育,加强学生专业实践能力培养。在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的同时,不断创新工作模式,推出“学习之星”借以鼓励全院同学以“学习之星”为榜样,进一步强化和促进我校学风建设,带动全校同学学习积极性,促进全院同学相互学习、共同进步、全面发展,此为加强全院学风建设的好举措。
一、“学习之星”评选标准
“学习之星”评比工作旨在通过榜样的力量,使同学们能够树立一个进一步努力、前进的目标,明确专业上自己前进的方向。我院“学习之星”评选具有以下标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政策,爱国爱校,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学生观、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学习勤奋,准时到班上课,不无故迟到、早退、旷课。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见解。认真预习、复习,主动学习,按时完成作业,无考试违纪。
3.无违反国家法律行为,未受到司法或行政处罚以及学校行政处分。
4.成绩优异,在每学期期末考试中,平均学分绩名列班级第一名。
二、“学习之星”表彰办法
我院为促进同学在专业学习上良性竞争,鼓励表彰学习成绩优异的同学,对每学期评比出的“学习之星”同学给予通报表扬,并在学院“学习之星宣传栏”展示“学习之星”同学的优秀事迹及照片。并在每学期中召开“学习之星表彰大会”,对选评同学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此一系列工作旨在鼓励全院同学在专业学习的道路上再接再励,进而促进全院的学风建设。
通过“学习之星”评比工作,我院深入发掘了同学中的先进典型,发现我院学习和课余文化生活中的优秀同学,紧紧围绕学风建设的工作重点,优化我院育人环境,服务全院广大同学,促进全院各项工作共同发展。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导作用,鼓励广大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激励全院学生在学习生活中艰苦奋斗、立志成人成才,进而为学院学生培养工作添砖加瓦。
附件:《建工学院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学习之星”名单》
廖 威:水电111 程小梅:土木103
范巧君:给排101 崔晓倩:水电101
粟 雨:土木105 钟 楷:建筑111
许 博:建筑111 赵腾飞:土木092
胡剑超:水电102 李雪云:工管112
黄 倩:土木102 隋向东:给排091
王 兰:工管111 牛 皓:城规111
陈陆洋:城规101 刘和星:土木094
肖 静:工管101 张艳晖:土木091
韦慧心:土木112 程小松:节能111
叶美娇:土木104 何春莹:工管091
赵奇涤:土木101 司丹阳:水电091
雷声杨:给排111 唐晓夕:建筑102
郑炎昌:土木106 徐 鹏:土木096
郭俊亿:建筑101 王小丽:建筑091
张 颖:土木113 孙凤先:土木093
付文恺:土木114 汤晗昕:工管092
徐 丹:城规091 高 建:土木095
冷东升:水电091 谢 征:土木111
袁立婷:建筑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