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党建
建工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奖学金评比工作,按照南昌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的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具体评定工作。学院要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查评定资格,评定结果必须按规定张榜公布,接受学生监督,对学生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发现问题要及时修正并公布调查结果。奖学金评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学院组织专(兼)职辅导员开展业务操作培训;
2、学院组织召开辅导员工作会议,布置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认真讨论并严格制定、综合素质考评实施细则、时间进度。安排、公告栏地点、举报监督方式等,同时报送至学工委办、学工处汇总后向全校公布;
3、辅导员主持召开主题班会,布置所带班级综合素质考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
4、辅导员牵头组织成立或调整各班综合素质考评小组,由辅导员、学生干部、普通学生代表共5人组成;
5、学生自评,填写综合素质考评表;
6、班级综合素质考评小组审核考评表;
7、各班考评小组负责将数据录入家园网“学子在线”考评系统;
8、各班打印系统中生成的综合素质考评结果及奖学金初评结果一览表,在班级公示一周并校对;
9、班级核准后在系统里将数据上报学院;
10、学院汇总、审核本学院的考评结果和奖学金评定结果,并在学院公告栏张贴公示一周;
11、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奖学金评定工作报告上报学工处,并附奖学金审定名单,上报材料要求一式两份,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上交之后一律不能更改;
12、学工处汇总全校奖学金评定结果并草拟审批报告报校领导审定;
13、待校领导审定后转财务处编制奖学金发放计划,同时学工处发放奖学金个人登记表;
14、学院组织填写奖学金个人登记表和奖学金荣誉证书并报学工委办、学工处审核盖章;
15、学院领取并发放奖学金、荣誉证书,个人登记表由学院归入学生档案,获奖数据进入校学生工作管理信息查询系统。
同时,学院实行责任追究制。凡隐瞒错误或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奖学金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荣获称号,追回已发放奖学金,并视情节轻重,按校纪校规处理,并取消一年评奖评优资格。对在审定工作中,相关工作人员不负责任,有失公平、公正或者工作不力拖延时间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奖学金评比既是对学生学习的鼓励,也是对学生综合素质水平的一个检验,是学院学生培养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奖学金评比工作中,各项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学院领导、辅导员以及班级干部,形成三重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多年的奖学金评比工作中,都能够按时按量的完成工作,没有出现有失公平、公正或者工作不力拖延时间等现象。
南昌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1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