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专业评估
5月24日至26日,受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派遣,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视察组来校视察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状况。 我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始于1992年,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委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组织管理,由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具体实施。经过20多年的实践,已成为评价我国高校建筑学专业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学科水平以及学术声誉的重要指标。通过建筑学专业评估的学校才可申请建筑学专业学位授予权。截止到2016年底,全国有360多所高校设有建筑学专业,其中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本科教育评估的仅有60所,江西省仅有南昌大学1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