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建设
实验室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我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工作,防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污染危害环境,保护环境和公共安全,保障我院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全院师生必须树立安全意识,倡导有利于环境保护、安全第一的实验方式,尽量避免或减少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产生,对可重复利用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进行充分回收与合理利用。
二、我院个别实验室产生的废弃物应该是具有腐蚀性、反应性等特征的化学危险废弃物,其管理应遵守本规定。
三、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实行学院、导师和实验室三级管理体制。
四、实验室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按规范要求完成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存放场地和相应设施管理等。
五、按照程序,及时联系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做好废弃物集中回收处理工作。
六、实验室及个人不得将危险废弃物(含沾染危险废弃物的实验用具)混入生活垃圾和其他一般废弃物中存放。
七、发生异常,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