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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建设

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实验室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维护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秩序,根据《南昌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1、实验室安全管理必须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所有在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都对实验室安全和自身安全负有责任,均应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2、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是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聘任、晋职晋级、年度考核、评奖评优(综治奖发放)的重要指标之一,与学生评奖评优挂钩,具体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实验室应建立卫生值日制度,保持清洁整齐,仪器设备布局合理。要处理好实验材料、实验剩余物和废弃物,及时清除室内外垃圾,不得在实验室堆放杂物。

4、实验室必须妥善管理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和防盗装置,定期进行检查;消防器材不得移作它用,周围禁止堆放杂物,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5、各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实验室钥匙的配发和管理,不得私自配置钥匙或借给他人使用。

6、严禁在实验室区域吸烟、烹饪、用膳,不得让与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留宿和进行娱乐活动等。

7、实验结束或离开实验室时,必须按规定采取结束或暂离实验的措施,并查看仪器设备、水、电、气和门窗关闭等情况。除非工作需要,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空调、计算机等不得在无人情况下开机过夜;电热器、饮水机一律不得开机过夜。

8、实验室应有完备的使用记录和安全台账,发现隐患须及时排除并上报。

9、暑假期间,因工作需要,学生需使用实验室的,必须经导师同意并报学院备案;寒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能在实验室滞留,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导师同意,签订安全责任书并报学院学校审批。

10、学院将不定期对实验室的使用及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参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