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表页

实验室安全建设

实验室风险评估制度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提高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水平。依照国家相关法规及学校制度,在实验室管理中杜绝安全事故、消灭安全隐患、控制危险源的状态。全面落实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事故隐患的检查与整改,明确各级职责,有效保证人身、设备及财产的安全,满足实验室实际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实验中心主任负责组织开展本实验室的风险评估工作,确定实验室风险事项及应对预案。

2、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熟知本实验室危险源风险评估的详细内容及安全防范措施。

3、实验室实验人员需要熟知并依据本制度接受风险评估。

4、产生实验室风险的危险源识别:特种设备(行车)、建筑物构件、少量化学试剂、少量气体钢瓶(惰性气体)、电、水等类别。

5、实验室应根据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及专项检查。

6、实验室要建立危险源的检查登记台账,对存在的隐患及时排除并登记。

7、危险源风险评估应根据以下方面进行:

1)实验室人员的要求:现场工作人员身体素质的要求,安全教育培训的要求,专业技能的要求,现场急救知识的要求,消防知识的要求。

2)实验场地的要求:劳保用品(白大褂、安全帽、手套、口罩等)的配备,照明的配备,消防器材的配备,应急救护设施的配备,安全防护设施的配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

3)周围环境和天气方面的要求。

8、各实验中心在全面辨识与分析的基础上,对各类危险源进行评价,制订出各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

9、实验员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操作培训并考试合格,定期培训。

10、针对各种意外情况可组织临时的风险评估。

11、实验中心负责人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风险评估及应急管控工作,逐步健全危险源的识别、排查、评估、整改、验收及考核等工作的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