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建设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院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保障学院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凡学院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销毁化学危险品的实验室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实行学院、实验室、使用者分级负责制。学院负责本单位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工作,实验室(具体使用单位)负责本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三、化学危险品储存、保管以及使用后产生废弃物的处理等必须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并指定专人进行负责。
四、实验室按申购计划购回国家管控的化学危险品后及时通知学院,学院指派专人到校级化学危险品库房办理相关手续统一领取。
五、实验室要切实加强化学危险品的日常使用管理工作,建立相应的化学危险品领取、使用制度,对化学危险品使用过程必须有可追溯的记录,确保化学危险品的使用安全。
六、学生在使用化学危险品时,教师必须详细指导,教授安全操作方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七、严禁转让或借用国家管控的化学危险品。
八、发现化学危险品丢失、被盗时,必须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保卫部门。